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琼府〔2017〕6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和《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7]122号)要求,省农业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县推荐,省共享农庄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部门专家审核,现就获评海南第一批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公布如下:
对于以上荣获第一批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也希望这61家单位能真正起到带头作用,探索出一批可持续、可借鉴、可推广的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运行管理规范、辐射带动有力的“共享农庄”而努力,并顺利全部通过2018年底共享农庄建设省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