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方怀认为,共享农庄符合国家政策,市场需求不断增加,海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保持共享农庄决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以及执行坚定性、实效性。“共享农庄对政府、农庄主、农民及城乡消费者而言,可谓多赢,建设共享农庄,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加快乡村振兴。”
共享农庄的参与主体主要有农民、农场、企业、游客、购租户、投资人等。汪方怀说,仅靠目前农民、村集体、农场、政府投资远远不能满足需求,需要坚持推进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引导多元化经营主体参与进来,鼓励实力雄厚、社会责任感强的知名企业参与投资、运营,整合涉农资金对其进行重点扶持,推动农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此外,还应出台更加细致的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解决共享农庄的用地政策问题、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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