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期间,将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合二为一,实行产品认定工作模式,并下放至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条件包括申请主体为具有组织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承担责任追溯的能力、申请认证产品须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标准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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