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号)要求,为组织做好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
二、创建条件
必须符合《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号)的创建条件(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本着自愿的原则,由产业园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提出申请,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可直接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申请。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量。各市县、农垦投资控股集团限报1家产业园。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请各市县于2018年5月16日前报送申报创建材料(附电子文档光盘,一式10份),超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应包括产业园主导产业、规划布局、建设现状(生产+加工+科技+营销、绿色发展、带动农民、支持政策、运行管理机制等情况)及创建思路、重点任务、举措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专项建设规划及批复文件,同时填报《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请创建基本情况表》。
联系人:省农业厅投融资服务处陈威成,联系电话:13907519983
附件: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18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手机:18789808915电话:0898-3288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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